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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进二百人男团中第214节(1 / 2)





  ma音乐奖是北美一档颇有影响力的颁奖典礼,虽然影响力不及格莱美,但出席的歌手多是乐坛的当红炸子鸡。

  能在北美市场大红的歌手,要么天生抓马,要么骨子里有股不服输的劲,虽然北美乐坛也不及前些年那样好歌频出,却依旧是全球最火热的音乐市场。

  crown的《变色》被提名了最具影响力的海外专辑一奖。

  《变色》提名的时间和专辑在北美市场发行的时间是一致的,才得以提名今年的ma音乐奖。

  crown既然来了暴风音乐节,干脆也出席一下ma,主要是见识一下海外同行们的风范。

  果然,出席红毯的有近几年走红的男女歌手,也有上个世纪就已经成名的天王,在国内电影市场、音乐市场还未完全兴起的年代,他们的音乐已经通过各种渠道被国内听见了。

  “你出道的时候想过自己会来ma吗?”季迟问刘钧源。

  刘钧源摇了摇头。

  “我想过。”季迟这话一出,其他人的视线都看向他。

  “但我想的是公司花钱给我推广,再包装一个ma唯一受邀男明星。”

  “你这么潮吗?”谢行嘉道,“公司带你的话,一般也会带我吧?”

  “道理是这个道理。”季迟看了他一眼,“但是抱歉,我的故事里没有你。”

  谢行嘉:“……”

  “小谢不要伤心。”何钊拍拍谢行嘉的肩膀,“他不带你,你不还是来了吗?”

  crown出道初期,季迟和谢行嘉的经纪公司百千娱乐还对两人掣肘颇多,但随着crown热度一日胜过一日,已经超越了百千娱乐力推的男团,百千娱乐便不再阻拦crown的集体活动,反而利用季迟和谢行嘉两人的热度推自家的男团。

  百千娱乐心里清楚,就算把crown拆了,让季迟和谢行嘉回来,人气也必然不如两人在crown时期。

  何况随着crown的关系日益紧密,非要把团拆散的话,反而不利于百千娱乐自身的口碑。

  但客观来说,尽管季迟和谢行嘉已经足够红了,尽管两人的经纪约仍有一部分在百千娱乐,但和顾熠当初与星耀娱乐的关系相似,百千娱乐在季迟谢行嘉两人身上投注的资源远不如百千娱乐的其他艺人。

  crown几人里,只有刘钧源的待遇最好———刘钧源手里版权多,只要他仍然留在公司,公司即便什么也不做,也能从他手上获得丰厚的利润。

  顾熠和何钊也不错,不过孙有明工作室的优点在影视资源,而非商业上的。

  时至今日,几人其实也不在意公司喂什么资源了,在哪家公司区别都不大,只要安安逸逸做自己想做的事就足够。

  ……

  进入内场后,几人发现,他们所在的位置要比想象中更靠前,离舞台很近,所以可以清晰地看见当下北美乐坛最火的歌手在台上表演。

  有很多歌曲都在几人今年的歌单里,听现场比听cd更有感觉。

  顾熠看到,杨艇发了一个身在ma现场的朋友圈,几分钟后,「乐声」那位负责人就点赞了,还评论道:“你想和谁合作?我们可以引荐引荐。”

  顾熠:“……”

  他发誓,以杨艇这人的行事风格,一晚上至少要发好几条朋友圈才罢休,可收到这条留言后,一整晚杨艇都很安静。

  ——就像他疯狂改论文的时候是不敢发朋友圈的,哪怕导师只是点了个赞,并没有别的含义,依然会引发他的无限联想。

  现场机位很多,crown这个位置依然会被镜头照顾到,甚至因为他们非欧美歌手的脸孔,镜头会特意照顾几人一番。

  一位综合性报纸的记者此刻恰好在看ma颁奖典礼,他忽然想起前天参加的一场化学交流会,在那个会场里,一位华国人的交流会让他忍不住多拍了几张照片。

  因为……人类对于美的喜好是共通的,能够拥有那种长相的化学家并不多。

  在那篇报道中,他的重点全在交流人的帅脸上,而非他本人拥有了怎样的研究成果。

  他把前几天的照片找出来看了又看,再对比时不时闪过的镜头,终于确定,在ma现场的歌手和交流会的科学家似乎是同一个人。

  他特意查询了crown的维基百科,得出了同样的答案。

  除了是一个成功的歌手外,这位在《jacs》发文的科研工作者似乎还是一位演员,他甚至拿下了某一年al电影节的影帝。

  虽然北美娱乐圈一向以奥斯卡为傲,但al电影节的影响力同样不可忽视。

  当这些因素叠加在同一个人身上的时候,已经值得写出一篇有影响力的文章了。

  记者打开笔记本,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了一篇初稿,因为顾熠自身拥有足够多的荣耀,他并不需要翻找太多资料,只要把票房收入换算成美元就足够。

  他写稿的时候,电视机里已经公布了最具影响力的海外专辑名单,获奖的居然也是crown。

  “哇哦,全能的天才。”

  记者吹了个口哨:“希望他能为我多赚些美金。”

  顾熠几人对于自己能获得奖项颇为意外,登台之后,主持人甚至告诉他们,自己听过《变色》这张专辑。

  他甚至鼓动台下的观众:“如果你听过《变色》,鼓鼓掌好吗?”

  台下一片掌声。

  “我喜欢《变色》和《企鹅街111号》,伙计,下一张专辑请继续写这样的歌。”

  记者将这一段补进了文章里,加了一段——“如果crown是本土歌手,他们完全值得一个最佳作曲的奖杯”,这当然是他胡撰的,他在今晚之前压根没有听过crown任何一首歌,仅有的两首是为了写稿临时听的。

  这些都不重要,他是记者,杜撰是他的基本技能,只要获得足够多的阅读量,他已经赢了。

  但事实和这位记者杜撰的内容相距并不远。